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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易小说网 -> 科幻小说 -> 总裁的新鲜小妻子(完结)

正文 总裁的新鲜小妻子(完结)_分节阅读_1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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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.

    在伦敦那一次,乾廷吻了她之后,他就说过只是一时冲动,她不是他喜欢的类似……刚才真的只是朋友间的抱抱,不然他怎会那么快就规规矩矩呢。

    “让我看看飞刀都买了什么菜……”文菁一边捣腾着袋子里的菜,一边在想着平时宝宝和乾廷最爱吃的口味。

    乾廷兴味的目光停留在文菁身上,不是很犀利,但那股灼热的劲儿,让文菁觉得在他面前难以藏住秘密。

    “老实说吧,都有些什么事瞒着啊?关于翁岳天,关于你这身衣服,关于你的……新工作。”

    文菁紧张地吞吞口水,不自在地用小爪子挠挠腮,事到如今,怕是难以瞒下去了,乾廷和小元宝的突然出现,让文菁明白,今后要想继续她现在做的事情,就只能倚仗乾廷的帮忙。翁岳天要她当情妇,她的自由时间并不多,必须要先取得乾廷的谅解才行。但是文菁没有打算让乾廷知道她当“情妇”这件事,这个羞耻的头衔,就算是在她的好姐妹周蓓蓓和于晓冉面前,她也不会说的。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,而文菁隐藏这个秘密是因为她深知,说出来只会多一个人为她烦恼和担心。

    文菁小心翼翼地回头望望,见小元宝没有跟来,这才靠近了乾廷。她莹白的肌肤在灯光下几乎是半透明,晶莹剔透,细腻得不可思议,因为些许的局促,文菁的耳根有点红,看在乾廷眼里,这就是羞涩又可爱的小女生,哪里像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。

    “乾廷,魏婕她……她现在是启汉的总裁了,她财大势大,我想要揭露她的罪行就更难了,现在她和翁岳天的公司有生意上的合作项目,我在翁岳天的公司上班,一来是因为刀鞘,二来是我想要趁此机会接近魏婕……如果我可以让她当着我的面说出当年她和魏榛一起害我爸爸的事,我用手机或者录音的工具录下来,这样能否作为将来上法庭的证据呢?”

    乾廷深邃的黑眸猛然间收缩,一缕凶光稍纵即逝,冷冷地说:“何必这么麻烦,魏婕当上了总裁又怎样,只要你点头,我随时可以要她的命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乾廷……你……你想杀人?不……不可以!”文菁惊悚了,瞪大的眸子瞬也不瞬地盯着乾廷,两只小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他的胳膊,目光清明而坚定:“乾廷,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但是我要的不是这样的结果,如果我们暗地里杀了魏婕,那我们的行为和当年的她和魏榛又有什么分别?我们不也成恶人了吗?乾廷,我想自己努力跟魏婕拼一次,这是我的使命,因为我是文启华的女儿啊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
    什那菁后。文菁微微泛红的瞳眸里蓄满了水汽,她为乾廷的话而感到震惊,但同时她也深深为乾廷的义气而感动,她更不想乾廷为了她而沾上血腥。她不知道乾廷是黑帮老大,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。

    乾廷垂着的双手攥得很紧,眼底的怒气在霎那间褪去,是的,他怎么一下忘记了,文菁那样美好善良的女人,怎会同意杀人呢,也只有他这样常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,才会将“杀人”这种事说得那么顺口。乾廷忽然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,这是他长这么大,第一次有这样的想法。和文菁比起来,他真是太邪恶了……

    气氛有那么一丝僵持,这时,外边传来了小元宝的嚷嚷声:“妈咪……干爹……快来看电视……那个男人跟我长得好像啊!”——什么?!文菁差点一口气没上来,宝宝再电视里看见谁了!(6千字。)

    第143章 五年前她离开的真相

    电视播放着“一周新闻集锦”,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俊美异常男人,气度非凡,站在他周围有几个是市里的领导,他跟这些大腹便便满脸油光肥头大耳的领导一比,那简直就是天渊之别,只能用“鹤立J群”来形容他夺目的光彩,难怪摄影师的镜头都不自禁地多给几个特写,也因此才让小元宝看清楚了这男人的长相。舒骺豞匫

    文菁和乾廷跑到客厅时,正当看见最后那一个镜头闪过,已经是下一则新闻了……虽然只是匆匆一瞥,但是文菁和乾廷却能百分之百地肯定,那就是翁岳天没错!

    “妈咪,干爹……那个男人怎么那么像我呢?”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腿,仰起小脸蛋,皱着眉头,一本正经的样子,探究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好奇。

    文菁只觉得喉咙发干,慌张,心痛,惶恐……纷乱的情绪在脑子里*涌,再一次在儿子面前感到极度窘迫。

    文菁一把抱起儿子,强忍住心头的忐忑,讪讪笑道:“儿子……那个人,妈咪也不认识……其实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相似,是很平常的事,不过妈咪觉得,我家小宝贝是全世界最好看,最帅的,那个男人怎么能和你比呢。”文菁在小元宝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,那小家伙听见妈咪这么称赞,开心得直笑,纯净的大眼睛弯成两只小月亮,可爱极了。

    乾廷心里一紧,表面上不动声色,实际心情复杂至极,却还是帮着文菁安抚小元宝……

    这小家伙也不难缠,很快就把这事儿搁脑后去了,只想着快点吃到妈咪做的饭菜。

    文菁在进厨房之前还向乾廷猛打眼色,意思是让他再哄哄小元宝。

    乾廷当然领会得到文菁的心意,其实他有点窃喜,听文菁的口气,她还是会继续隐瞒小元宝的身世,这让乾廷暗暗吁了口气,既然她这么想,他会尽力帮她的,只是,他知道这件事有点棘手,翁岳天那边还好办,可以瞒着,但小元宝那么聪明,乾廷敢断定,那小家伙此刻的乖巧是假象,只是表面上不再纠结电视里那个人,暗地里,小元宝一定会想办法去查的,到时候,恐怕就算文菁不亲口说出来,小元宝也会联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……

    这几年,乾廷一直隐隐担忧着一件事,那就是……小元宝和文菁会不会离开?文菁没有回中国的时候他还可以刻意逃避这个问题,但现在,她回来了,并且在翁岳天的公司工作,这让乾廷感到了不安……他不想失去文菁和小元宝。有了这母子俩,他的生活才有人味儿,才有了阳光,有了温暖。

    文菁去厨房了,客厅里只剩下小元宝和乾廷在大眼儿瞪小眼儿。

    小元宝学着大人的样子,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,那双褐色的眸子依然纯澈,可是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有点贼兮兮的。乾廷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,妖异的桃花眼里闪动着兴味的光芒:“有什么想法,说吧。你这小子,也就你妈咪才会以为你什么都不懂。”

    小元宝嘿嘿一笑说:“宝宝是乖孩子,不会做坏事的……干爹啊,快告诉我,刚才电视里跟我长得像的男人是不是我那个混蛋爹地?我记得电视里有显示他的名字,叫翁岳天,是一个叫什么……什么……筑云国际的总裁,还是本市的商会主席,听起来好像很拽哦,我还记得妈咪身上那个项链吊坠上有一个很小的字,那个字,是翁字,对吗,干爹?”

    原来并非只因长得太像才使得小元宝怀疑,是文菁那吊坠就是一个铁一样的证据。如果说长得像,只是巧合,那吊坠上的字又作何解释呢?两种巧合出现在同样一件事上,那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巧合而已……

    乾廷眸光一暗,掠过几分复杂的意味……暗叹道:文菁啊文菁,不是我不帮你,而是你这儿子……实在是个太聪明的怪胎了,如果是普通的小孩还好忽悠,而智商奇高的孩子,有时候连大人都会没辙。想要再继续瞒着小元宝,看起来是不可能了,还不如告诉他实情,总比孩子一个人私下干出点什么危险的事出来要好点。上一次在伦敦,小元宝偷跑的事已经让乾廷心有余悸。

    乾廷嘴角那一抹笑意,有点苦涩,他多希望小元宝可以一直在他身边,但是,小元宝和翁岳天有血缘关系,这是无法抹去的事实,小元宝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,这个念头,不是今天才有,乾廷早就知道了,他对小元宝的了解,某些方面来讲,甚至超过了文菁。

    亲情是难以割舍的,小元宝既然有了怀疑,就会不依不饶,这是人之常情,这是人力无法斩断的执着。uqbx。

    乾廷朝小元宝勾了勾手,那小家伙眼睛一亮,知道有戏,立刻乖巧地移过来,习惯性地爬上乾廷的大腿,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,等着听他接下来的话。

    乾廷温热的大手抚摸着孩子柔嫩的头发,语气低沉:“宝宝,你猜得没错,那个人,确实就是你的亲生爹地,但是你也知道,这个世界上最爱你,最疼你的人就是你妈咪,她瞒着你这件事,其实她心里非常难过,也许她是打算等你长大一些再告诉你,只是没想到,很多事情都是冥冥中注定,无可避免的。”乾廷的无奈,小元宝不懂,毕竟是孩子,就算再怎么聪明也难以完全揣摩大人的心意。

    小元宝默不作声,皱着小脸蛋,咬着手指,很认真地在思考问题……

    好半晌,小元宝才抬起眼睛,红红的眼眶有些湿润:“干爹,那我爹地他是混蛋吗?是他不要妈咪,所以妈咪才会跑去伦敦生下我吗?”这软哝的嗓音,听得人的心都揪紧了。

    乾廷一下语塞,这问题委实太过深奥了,文菁和翁岳天之间的恩怨纠葛,根本不是以谁对谁错来分辨和判断的,可以说两人都有错,也可以说两人都对,说到底就是谁都怨不了谁,只能怪命运的神奇,让一些人和事,偏偏在某一个时刻全都凑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这些连大人都分不清楚的神情,如何说给小孩子听呢,乾廷觉得自己词穷了,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,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子,你的问题,干爹回答不了,以后你慢慢就会知道了,反正你也不会打算老实待着的。”

    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
    “干爹都不知道的问题……嗯……一定是有很大的问题。”小元宝下了这么个结论。

    小元宝心里已经有了一种隐约的观念……一定是妈咪以前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,所以才会离开爹地,妈咪是全世界最好的人,欺负妈咪的人都是坏蛋,让妈咪伤心的人更是坏蛋!哼哼,那个叫翁岳天的男人,宝宝才不管你是不是爹地,你对妈咪不好,你就不是好人!

    “阿嚏!”某公寓里躺在床上的男人,那个宝宝口中名叫翁岳天的男人,此刻很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喷嚏。他哪里会知道,自己居然在未曾谋面的儿子印象中成了“坏蛋”……

    翁岳天身边的酒瓶不知什么时候空了,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躺到了卧室的床上。他打了几次电话,文菁没接,也没有回短信,在他的意识里,文菁今晚不会回来。

    她去见谁了?是跟男人过夜去了吗?会是那个在电话里被她称呼“亲爱的”男人嘛?

    翁岳天已经五年没有在这里住过了,今夜,他却留下来,只因为想要等……尽管他不愿意承认,但事实就是,他怀抱着一线希望……希望文菁今晚能回来……

    五年的时间完全足够去忘记一个人,曾经的爱和伤痛都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。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,一辈子只有唯一一个最爱的女人,不会有谁与之并列。那种爱是无可替代的,是刻骨铭心的,如罂粟般有着致命的魅惑,浸透入你的骨髓,你的灵魂。除非你一生不再见到那个人,或许也就这么得过且过了,但只要那个人一出现,或许,你才会释放出你真正的疯狂!因为失去过一次,才会想要以近乎毁灭和摧残的方式来掠夺,只因你害怕再一次失去。

    翁岳天和文菁现在就像是两只渴望着温暖的刺猬,想要靠近彼此,必须要先卸下一身的刺,如果哪一方坚持而另一方已卸下,将会被刺得遍体鳞伤……

    翁岳天迷迷糊糊中,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,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让他觉得热,干脆光溜溜钻进被子……唔……好舒服……

    睡到半夜,翁岳天感到脸上有点痒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拂着。他吃力地睁开眼睛,看见文菁正用手抚摸着他的脸……

    呵呵,真是的,怎么又梦见她了</dd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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